第一章

在我还只有三岁的时候,我喜欢和大我七岁的哥哥在床上摔跤,我像一头只有蛮劲的牛犊子一样,没有任何技巧。我试图用头攻击哥哥的腹部,他反应很快,每次都能用手掌握住我的脖子,然后把我压在床上,我气喘吁吁,我动弹不得。但我这个时候感觉自己是个一败涂地的救世主,我总有一天能打过我的哥哥。

家里的人给我取了一个绰号,叫“混世魔王”,原因是有一次我去亲戚家把他们刚买的真皮沙发蹦裂了。当然更过分的事情也有,我在一次饭局上把他们捞出来的乌龟壳扣在了一个我不认识的女眷头上。

我还记得有一次爸爸带我去他的同学会,大人们让我照顾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结果他们一喊我吃西瓜,我就直接把孩子扔在沙发上,还好旁边有个眼疾手快的阿姨,否则我将酿成无可挽回的大错。

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自己当年是现在互联网上最讨厌的那种“熊孩子”,是的,小朋友们都不愿意和我玩,因为我攻击性很强。大概是因为那个时候的我看多了《神兵小将》,下意识地把这群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们当成了里面的魔兽,而自己则在家人的溺爱下肆无忌惮地做起了拯救世界的梦。

孩子们一见到我不是哭就是躲,也有被我逼急的,躲在大人身后忿忿不平地向我示威,而我只要用手比成一把枪,瞄准他们的脑门“开枪”,就能让他们立刻被吓到崩溃大哭。我看着手足无措的大人安慰他们怀里失声痛哭的孩子,洋洋自得。后来搞得有个邻居叔叔上门投诉,还拉着自己的儿子向我“宣战”:“没关系的,等你长大了就可以打得过她了!”

但没人能想到,平素里如此跋扈横行的小霸王,竟然会因为一句话而“改邪归正”。那是我在老家上托儿所的时候,我的保育老师对我说的一句话,意思大概是这样的:记住,只要你犯下一个错误,就会有一样东西无法挽回,即使你还没有意识到。

是的,我那时候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无法挽回的东西到底意味着什幺,但我终究因此收敛了不少,这大抵源于幼时的我对大人口中的所谓大道理的敬畏之心,或许是因为家里人很少和我说什幺大道理。

我学前班又在老家读了半个学期,然后就和爸妈一起南下去了海南。我父母是经商的,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他们两个其实是初中同学,初二的时候就相恋了。我爷爷奶奶生的小孩多,又没有多少钱,恰巧爸爸的大哥又比他会读书,都觉着大哥更有出息,那点钱只供大哥就好了,弟弟妹妹上到初中也差不多了。妈妈为了爸爸能够继续读下去,开始辍学打工,后来有了点本钱才开始经商,愣是把爸爸从高中一路供到了大学,我爸也真的争气,成了家里的第一个本科生,他大哥才上了个师专。

爸妈很少对外说他们是初中相恋的事实,别人只知道他们是自由恋爱,毕竟在当时大大多数看来,早恋多少有点大逆不道了。但我偏偏觉得这样的大逆不道很值得崇拜,尤其是爸爸总把年幼的我抱在怀里,一遍遍强调:“要知道,妈妈才是这个家的顶梁柱,没有妈妈就没有今天的爸爸,我们都要爱妈妈,好吗?”我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应和,妈妈在我脑海中的形象也因此变得愈发伟岸了,我为这样的妈妈而自豪。

我大概在海南玩了一年半才开始上小学,那时候我已经准备八岁了,这一年半的时间里,爸妈忙着张罗刚有起色的生意,所以没空管我,加上有些亲戚看到我家在这里赚了点钱,也后脚紧跟前脚地踏上了去往这座海岛的轮渡,妈妈很讲情义,帮了这些人不少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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