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事之后,我在江北职高彻底「出名」了。
为了林朵朵,我当众甩了陈菲菲的面子,还在那间充满氨水味的厕所里动了手。陈菲菲放出话来,要找人废了我。但我不在乎。
人一旦有了想要守护的东西,烂命一条也就变得无所谓了。
从那天起,我多了一个习惯——护送林朵朵回家。
但我不敢光明正大地走在她身边。我觉得自己脏,不仅是身上那件洗不干净的旧棉袄,还有我这个人,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子陈菲菲留下的、洗不掉的霉味。
我就像个蹩脚的跟踪狂,或者是个笨拙的骑士,远远地吊在林朵朵身后五十米的地方。
江北的冬天黑得很早,放学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回家的路要经过一段结冰的河堤。河风很硬,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河面上结了厚厚的冰,偶尔能听到冰层受冷裂开的「嘎嘣」声,在这寂静的傍晚传得很远。
林朵朵走在前面,穿着那件白色的长款羽绒服,围着红围巾,像雪地里的一点火光。
我就缩着脖子跟在后面,手插在兜里,握着那把折叠水果刀——这是我新买的武器,用来防备陈菲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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