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本没有林小鹿、另一个女孩子,她们都是苏晚的化身罢了,也许本没有苏晚,她只是17岁穿着小裙子、小白袜和小皮鞋的女生的化身罢了。
我重新审视了我对她们的爱,好像我只是喜欢,正值青春的,穿着小裙子、小白袜和小皮鞋的女孩罢了。
二十九岁那年秋天,我开始了。
不是突然的,是一点一点的。像水渗进墙缝,最开始看不出来,等发现的时候,整面墙都已经湿了。
第三个女孩之后,我又找了第四个。然后是第五个,第六个。都是高中生,或者刚上大学的,最好是十七岁,穿着校服或者便装。我给她们买那身衣服——白衬衫,百褶裙,白袜子,小皮鞋。她们穿上之后站在镜子前看自己,然后转头看我,笑了。
“好看吗?”她们问。
“好看。”
然后我们做着相同的事情。在酒店里,在车里,在她们家里——如果家里没人的话。
她们很听话。让做什幺就做什幺。脱衣服,躺下,张开腿。有些会叫,有些不叫。有些会哭,有些不会。但她们都拿了钱。我给了她们钱,不少。那时候我已经不缺钱了,工作稳定,收入可观,苏晚的工资她自己留着,林小鹿也不需要我养。
钱是最容易解决的问题。比感情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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